利辛招聘
事业编!利辛8人...
日期:2025-09-10 21:21 浏览:2292

文末附相关问题解答!

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 《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下半年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2025年下半年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5年下半年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2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9月10日起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rsj.bozhou.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00至9月1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时由各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负责按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报名后,9月20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9月20日17: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9月21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9月24日至9月26日期间,按要求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退费入口报送所需证明材料,经与国家相关平台数据比对、审核无误后减免笔试费用。减免笔试费用所需证明材料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看。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3日14: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补报。
五、笔试
2025年下半年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各岗位考试类别请查看岗位表。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试时间为2025年10月25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10月22日至24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亳州市。
笔试成绩确定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于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10月25日下午15:00-17:30,10月26日上午8:00-12:0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及复印件到亳州市人社局事业科(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350号,5楼519房间,联系电话:0558-5132010)申报加分事宜,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原始成绩每科各增加2分,考生同时具备以上“四项目”两个及以上身份的,不累计加分。
成绩公布后7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报考定向招聘驻亳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考生两科笔试成绩总分放宽到12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定向招聘驻亳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一科成绩低于50分),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参加专业测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材料等其它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须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面试考官原则上实行全部考官异地交流。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日该面试组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最终成绩计算公式:最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报考定向招聘驻亳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考生,量化赋分工作由亳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组织实施,有关事宜由亳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另行通知,量化赋分结果在驻亳部队营级及以上单位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由亳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将量化赋分分值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量化赋分满分为100分。
定向招聘驻亳部队随军家属岗位最终成绩计算公式:最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0.5+量化考核分值×0.5。
市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亳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政策及笔试考务、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查阅。
涉及咨询具体报考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的,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558—5132010(事业科)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5年下半年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考务咨询电话:0558—5118606(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8—5991020(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0日

2025年下半年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

问题解答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能不能报考?

答: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能否报考?

答:凡符合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的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可以报考亳州市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在资格复审时,上述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答:(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退役士兵。

(5)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

(6)其他按规定可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的人员。

4.事业单位各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如何界定?

答:“本科(学士)及以上”包括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同时具有相应层次的学位)。其他依次类推。

上述学历均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如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方向须一致。

5.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6.可否凭党校学历证书报考?

答: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学历可比照同等国民教育学历,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7.留学回国人员能否报考?

答: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时,除提供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规定的材料外,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供学位证书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2025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位和学历认证材料的,可凭有关证件材料等办理资格复审,提供学位证书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

8.技工院校毕业生学历如何认定?

答:在符合专业等其他岗位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9.是否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报考?

答:不能报考。

10.取得双专科学历、双本科学历、双学士学位的人员能否分别按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人员报考?

答:不能报考。

11.考生、招聘单位对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如何把握?

答:考生须如实填报自己所学专业,专业名称应与本人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所载专业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其他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请报考者在报名时主动咨询并介绍情况,在报名资格审查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留学归国等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教育部门公布的参考目录内的,报考人员应主动在报名资格审查表备注栏中备注所学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确认。

12.考生是否可以凭第二专业或者辅修专业报考?

答: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13.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能否以括号里的信息作为专业报考?

答: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14.招聘岗位要求“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时间应如何计算?

答:是指报考者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凡工作时间达到24个月,即视为具有两年工作经历,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要求的时间计算依此类推。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15.报考“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有相关职(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对取得证书时限是否有要求?

答:有要求。招考岗位有职(执)业资格或证书要求的,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5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16.退役士兵,尚未办理户口入户手续,无身份证,如何报考?

答:退役士兵可以身份证号报名,在考前如仍未取得有效身份证件的,可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17.报考人员身份证遗失,应如何报考?

答:上述人员可先以本人原有的身份证号报名,于考前及时办理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18.2025年下半年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笔试科目包括哪些?

答:2025年下半年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19.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试费用?

答: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9月24日至9月26日期间,按要求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退费入口报送所需证明材料,经与国家相关平台数据比对、审核无误后减免笔试费用。减免笔试费用所需证明材料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www.apta.gov.cn)查看。

20.“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否可以办理加分?如何办理?

答: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实行加分政策。

对于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10月25日下午15:00-17:30,10月26日上午8:00-12:0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及复印件到亳州市人社局事业科(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350号,5楼519房间,联系电话:0558-5132010)申报加分事宜,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原始成绩每科各增加2分,考生同时具备以上“四项目”两个及以上身份的,不累计加分。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