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招聘
利辛县2023年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报名工作通知
日期:2023-03-09 18:47 浏览:1495

    按照《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工作的通知》(皖卫函〔2023〕44号)文件要求,利辛县2023年继续实施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工作,现就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院校及模式。依托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委托皖西卫生职业学院、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培养服务基层的乡村医生,通过三年以全科医学为重点的临床医学或中医学专业大专教育,毕业后回定向的行政村卫生室工作。定向委托培养对象在学习期内学费和住宿费补助每人每年4650元。

    二、培养对象条件。具有本县户籍,并取得2023年普通高考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资格的高中阶段(含中职)毕业生,须与所在县(市、区)卫生健康委、乡镇卫生院、村委会、村卫生室签订定向委托培养服务意向书,回村卫生室连续服务不少于6年。

    三、资格审核要求。所在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对意愿参加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包括考试资格初审和体检初审,考生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指导意见中对医学类各专业要求),组织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填写定向委托培养服务志愿表,参加初审通过人员仅限于填报一所医学类院校中一个医学专业(临床医学或中医学)。

    四、考生报名。报名考生应将《2023年安徽省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服务志愿表》(附件1)5份,身份证复印件、体检单、学籍表各一份于3月13日起报送至利辛县卫健委宣传信息股(结束时间待定),地址:利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楼。

    五、志愿填报。参加初审通过考生除填报临床或中医学专业志愿外,按照当年度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实施办法登录省考试院网站参加其他专业分类考试志愿填报。仅报考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计划的考生无需填报。

2023年安徽省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服务志愿表.docx

咨询电话:0558-8810005 

利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9日